摘要:1918年5月4日(农历1918年3月4日),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 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 1918年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开会,出席议员80余人,由汤漪提出《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赞成改组军政府者40余人,超过4票通过。孙中山当日命居正将大元帅辞职咨文送交国会,并通电辞职。 通电悲愤地说:民国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布《军政府组织大纲》,文不才… |
1918年5月4日(农历1918年3月4日),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
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
1918年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开会,出席议员80余人,由汤漪提出《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赞成改组军政府者40余人,超过4票通过。孙中山当日命居正将大元帅辞职咨文送交国会,并通电辞职。
通电悲愤地说:民国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布《军政府组织大纲》,文不才,被举为大元帅。虽自知弗能胜此重任,然国家多难,匹夫有责,文忝在手造民国之列,不能视大法之沦亡而不救,用是不避险艰,不辞劳瘁,以为护法讨逆倡,使吾国及友邦之人咸晓然于军政府之职志。
他又说:顾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虽号称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法律及民意之下。故军政府虽成立,而被举之人多不就职,即对于非常会议,犹莫肯明示其尊重之意。内既不能谋各省统一,外何以得友邦之承认。文已力竭声嘶,而莫由取信。“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斯之谓矣。然个人之去就其义小,国家之存亡其义大,文之所以忍辱负重以迄于今者,良以责任无人,非得已也。文本匹夫,无拳无勇。兹仍愿以匹夫有责之身,立于个人地位,以尽其扶助民国之天职。谨略述颠末,向国会非常会议辞大元帅之职。
7日,留沪国会议员林森、田桐等27人,通电要求挽留大元帅孙中山,“不许其辞职”,并要求延期改组军政府。但留粤国会非常会议于18日通过军政府组织法12条,其名称仍用军政府,变大元帅制为政务总裁制,向主席总裁则由政务会议选出。20日下午,国会非常会议举行总裁选举会,出席议员120余人,选举结果,孙中山及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陆荣廷、岑春煊7人当选。随后,陆、唐又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
孙中山虽被选为政务总裁,们已无实际权力。21日,孙中山乘船离开广州,踏上赴上海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