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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沙漠渔溏 / 2022-04-29 06:51:00 / 共计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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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4月29日(农历2022年3月29日),烟台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山东烟台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北京时间2022年4月29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

  2022年4月29日(农历2022年3月29日),烟台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山东烟台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北京时间2022年4月29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

  1.如果在烟人员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牌”;如果在烟人员14天内去过的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或被调整为中高风险,行程码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

  2.严格限制“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游艇、轮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3.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务必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社区和当地指挥部报告。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各区市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人员的排查管理、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各区市指挥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本辖区、领域内“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人员进入上述场所情况督导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场所依法整顿,对行业主管部门、场所管理人员严肃问责。

  5.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要严格落实场所管理责任,严格限制“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人员人员进入管理区域。违反规定,未落实管理责任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来源:烟台发布

  (转自:问政烟台)

  山东省烟台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