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4月8日(农历2021年2月27日),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 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 北京时间4月8日,在日前召开的枣庄市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就通报了这么一个相关案例。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传海介绍,2020年3月,枣庄市中区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集他人采伐… |
2021年4月8日(农历2021年2月27日),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
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
北京时间4月8日,在日前召开的枣庄市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就通报了这么一个相关案例。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传海介绍,2020年3月,枣庄市中区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集他人采伐自己种植的杨树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点评:
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小编想说的话:涨知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