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10月11日(农历2023年8月27日),因执行任务3名民辅警遭报复杀害,被评定为烈士。 执行任务返回途中被报复杀害,3名民辅警被评为烈士。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昨天10月10日下午16:57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评定为烈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何明树、李… |
2023年10月11日(农历2023年8月27日),因执行任务3名民辅警遭报复杀害,被评定为烈士。
执行任务返回途中被报复杀害,3名民辅警被评为烈士。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昨天10月10日下午16:57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评定为烈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何明树、李兵、李荣强三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萍府文〔202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何明树,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
李兵,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民警。
李荣强,男,汉族,1995年2月出生,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辅警。
2023年2月17日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返回途中,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
2023年10月9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2023年2月17日晚,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期间,民警何明树、李兵与辅警李荣强依法查处了黄某某无证驾驶、酒驾违法行为。事后,黄某某带刀折返现场,趁执法人员转换执法地点不备之际,突然持刀袭击。何明树、李兵、李荣强三人与其展开搏斗中不幸负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和相关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袭警辱警、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