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12月18日(农历2023年11月6日),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两高两部”联合发布醉驾案件办理新规。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综合治理醉驾促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8日,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发布,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 |
2023年12月18日(农历2023年11月6日),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两高两部”联合发布醉驾案件办理新规。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综合治理醉驾促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8日,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发布,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第十一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宽处理:
(一)自首、坦白、立功的;
(二)自愿认罪认罚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
(四)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