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12月20日(农历2023年11月8日),“原油宝”第一案始末公布:中行承担负油价损失和投资者20%的本金损失。 “原油宝”第一案始末公布:中行全赔投资者穿仓损失,外加20%本金损失。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0日,沸沸扬扬的“原油宝”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江苏高院发布了《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通报了“原油… |
2023年12月20日(农历2023年11月8日),“原油宝”第一案始末公布:中行承担负油价损失和投资者20%的本金损失。
“原油宝”第一案始末公布:中行全赔投资者穿仓损失,外加20%本金损失。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0日,沸沸扬扬的“原油宝”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江苏高院发布了《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通报了“原油宝”投资者诉中国银行南通钟秀支行合同纠纷案的具体细节,该案件也被称为中行“原油宝”第一案。
江苏高院称,本案是涉中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开庭审理的3个案件之一。
庭审后,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中行承担负油价损失和投资者20%的本金损失,投资者自担80%的本金损失,诉讼费由中行负担。协议达成次日,双方即履行完毕,快速解决了纠纷。
【“原油宝”第一案始末时间线】
2020年3月16日,投资者江某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与中行南通钟秀支行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电子合同一份。签约当日,江某购买了500手(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实际成交单价为213.53元人民币。
2020年3月18日,江某追加购买100手(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实际成交单价为187.05元人民币。2020年3月20日,江某购买的“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到期,到期处理方式为“到期移仓”,结算单价为178.65元人民币,当日结算后移仓至“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开仓数量为600手(桶),实际成交单价为184.73元人民币。
2020年4月16日至18日,中行南通钟秀支行每日均向江某发送提示短信,告知“人民币美国2005期合约”将于2020年4月21日到期,并将于2020年4月20日22时停止交易和启动移仓。
2020年4月20日22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停止交易。2020年4月21日,中行发布“原油宝”产品美国原油合约4月21日暂停交易的公告。
2020年4月22日,中行发布“原油宝”2020年4月22日合约结算价格的公告,告知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多头平仓结算价格为-266.12元。同日,江某“原油宝”交易账户产生平仓损失139723.95元,其中保证金损失28885.95元、本金损失110838元。
事发后,江某将中国银行南通钟秀支行告上法庭。
(综合自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