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月3日(农历2023年11月22日),内蒙古一厅官因犯受贿等罪领刑十四年半,曾涉嫌敲诈原包商银行行长。 内蒙古一厅官敲诈情人女行长1320万,二审获刑14年半。 北京时间2024年1月3日,因犯受贿罪、重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邹万银于2023年4月被内蒙古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近日,内蒙… |
2024年1月3日(农历2023年11月22日),内蒙古一厅官因犯受贿等罪领刑十四年半,曾涉嫌敲诈原包商银行行长。
内蒙古一厅官敲诈情人女行长1320万,二审获刑14年半。
北京时间2024年1月3日,因犯受贿罪、重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邹万银于2023年4月被内蒙古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近日,内蒙古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二审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起诉书及判决书显示:
2008年至2016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索取或非法收受时任原包商银行原董事长李镇西2178万元,而2014年至2016年,邹万银还以帮助李镇西谋取全国政协委员身份为由,分六次向李镇西索要1150万元。
另外,邹万银对原包商银行行长王慧萍敲诈勒索132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邹万银经李镇西介绍,与王慧萍结识,后两人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
邹万银落马时间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05-28下午16:30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万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背离,毫无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背社会公德,生活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把手中权力当做交易工具,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邹万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邹万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12-04下午17:10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邹万银简历
邹万银,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四川资中人,大学学历,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5月参加工作。
1979年5月至1981年6月,包头市商业工程队技术员、统计员、维修施工队队长;
1981年6月至1985年5月,包头市红光预制厂厂长;
1985年5月至1990年6月,包头市住宅公司经理;
1990年6月至1992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房管局干部;
1992年2月至199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房管局副处长;
1993年1月至199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房管局基建处处长;
1993年6月至1994年3月,巴彦淖尔盟盟长助理;
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巴彦淖尔盟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1997年3月至200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处处长兼蒙泰宾馆总经理;
2001年10月至200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蒙泰宾馆总经理;
2003年11月至201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2016年6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