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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公安:男子女厕装摄像头偷拍被刑拘

沙漠渔溏 / 2024-01-18 06:53:00 / 共计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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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4年1月18日(农历2023年12月8日),自贡富顺:一男子在商场厕所里安装摄像头偷拍被抓获,已刑事拘留!。 自贡一男子化妆进女厕偷拍,已刑事拘留!。 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今天上午10:44发布一则案例,内容如下: 男子化妆进女厕偷拍,已刑事拘留! 近日 富顺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 …

  2024年1月18日(农历2023年12月8日),自贡富顺:一男子在商场厕所里安装摄像头偷拍被抓获,已刑事拘留!。

  自贡一男子化妆进女厕偷拍,已刑事拘留!。

  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今天上午10:44发布一则案例,内容如下:

  男子化妆进女厕偷拍,已刑事拘留!

  近日

  富顺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

  有人在女卫生间发现疑似摄像头装置

  接到报警后

  富世派出所立即出警开展调查

  于1月15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查

  嫌疑人陈某某(男,25岁)

  自2022年起

  多次在网上购买录音录像设备

  和女式衣物等物品

  (嫌疑人作案工具)

  自2023年1月起

  嫌疑人陈某某伪装成女性

  窜至安徽、江苏等地

  多次潜入女厕

  利用录像笔、手机等设备

  对如厕女性实施偷拍

  2024年1月7日和1月14日

  嫌疑人陈某某到富顺时代广场地下车库

  伪装成女性后

  进入一楼公共女厕内安装设备实施偷拍

  (嫌疑人指认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公共场合要提高警惕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若发生侵犯隐私、猥亵等不法侵害时

  应立即报警!!!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自贡公安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