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3月20日(农历2024年2月11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官方通报“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广东阳山8岁女童被13岁男孩性侵当地通报:涉事男孩已被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北京时间2024年3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政府网站今天下午13:30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情况通报 针对… |
2024年3月20日(农历2024年2月11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官方通报“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广东阳山8岁女童被13岁男孩性侵当地通报:涉事男孩已被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北京时间2024年3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政府网站今天下午13:30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当日20时48分许,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3岁)抓获。经审查,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阳山县政府网站)
事件起因:
近日,有网友发布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名10多岁的男孩拖着一个小女孩,疑似实施猥亵。视频中显示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下午,一名男孩将一名女孩拖行并抱起走到角落处,女孩在拼命挣扎并大声哭叫,视频中出现疑似猥亵的行为,后被路过的行人制止,视频一经发出,引发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