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4月19日(农历2024年3月11日),从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姑父强奸猥亵未成侄女长达7年被判13年。 姑父强奸猥亵侄女7年致其产生自杀念头,男子被判十三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15日晚上20:26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长治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 |
2024年4月19日(农历2024年3月11日),从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姑父强奸猥亵未成侄女长达7年被判13年。
姑父强奸猥亵侄女7年致其产生自杀念头,男子被判十三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15日晚上20:26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长治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4月15日下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副院长张有权,市中院少刑庭庭长李沁萍、民一庭庭长王育玲出席发布会,发布十起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会通报刑事审判典型案例:
案例一:利用长辈身份性侵未成年人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某系被害人钱某某(2001年出生)的姑父。自2010年夏天至2017年秋天,被害人钱某某读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期间,赵某某违背钱某某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在钱某某家中、赵某某家中以及赵某某送钱某某上学所驾驶的私家车上多次强行与被害人钱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以加害钱某某亲属相胁迫阻止其告发。另在2016年1月至2017年秋,赵某某在钱某某家中多次借机强行抚摸被害人钱某某胸部、大腿、外阴,进行猥亵。由于遭受赵某某性侵害,钱某某多次自伤,甚至产生自杀的念头。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威胁、引诱为手段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奸淫、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告人赵某某是被害人的姑父,长达七年的强奸、猥亵行为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生理造成极大危害,被害人甚至产生自伤行为和自杀倾向,属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应当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
典型意义: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熟人作案高发,此类案件呈现侵害时间长、次数多、案发时间晚、后果严重等特点。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也呼吁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多注意观察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变化,学会倾听孩子的话语,对于孩子的异常举动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委托看护时,切莫放松警惕,要对受托人的品行背景予以关注;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基本性知识的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能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典型意义: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精神空虚、物质匮乏、无法辨别是非等特点,组织其进行一些牟利性的违法活动,这不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且容易使未成年人陷入不良环境,滋生和引发其他犯罪,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此类型的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此外,也呼吁未成年人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毁掉自己的一生。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