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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胖猫事件:女方不构成诈骗,多名网民被处罚

沙漠渔溏 / 2024-05-20 15:26:00 / 共计3,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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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4年5月20日(农历2024年4月13日),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调查情况: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详情:女方不构成诈骗犯罪。 北京时间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官方微博昨天5月19日晚上20:30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2024年4月11日凌晨,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

  2024年5月20日(农历2024年4月13日),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调查情况: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详情:女方不构成诈骗犯罪。

  北京时间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官方微博昨天5月19日晚上20:30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2024年4月11日凌晨,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下文以“胖猫”代称)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引发网民持续关注。5月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接到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反映刘乙(女,28岁,湖南临武人,“胖猫”姐姐,下文以“刘某”代称)侵犯其隐私的报警;5月5日,接到刘某反映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的报警。经依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刘某报案称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的调查情况

  (一)“胖猫”和谭某的交往情况

  经询问谭某和“胖猫”双方亲友,走访知情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对两人交往情况进行了核实。2021年11月,“胖猫”与谭某玩网络游戏时认识,同年12月24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3月,“胖猫”和谭某相约到长沙游玩,“胖猫”妹妹及其男友陪同。2023年2月初,两人经历分手又复合后,

  谭某表示不想异地恋,要求“胖猫”到重庆,双方约定10月一起在重庆生活。2023年10月“胖猫”从湖南郴州到重庆,在谭某住家附近租房居住,此后多次到谭某家中约会。2023年11月,谭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双方恋爱关系。双方商议开一家花店,由“胖猫”出资7万元、谭某负责经营,花店于同年12月开业。

  2024年2月7日(春节前夕),谭某带“胖猫回老家,将其作为男友介绍给父母及亲友。两人交往期间,经历多次分手、复合。

  2024年4月3日、4日,两人持续发生争吵提及分手。4月5日,谭某给“胖猫”发微信“互相冷静一段时间,过自己的生活”。4月10日,“胖猫”微信聊天对谭某说“把‘支付宝小荷包’的钱转给你”,谭某回复“你转给我那些干什么嘛”“你还小,你也是要用钱的,游戏也不能打很久,你要把钱都自己存起来,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别给我”。

  当晚,“胖猫”通过支付宝给谭某转账66666.66元(备注自愿赠予),微信留言让谭某经营花店、自己不管了,并将谭某支付宝账号拉黑。

  4月11日凌晨,“胖猫”向谭某发微信“我们已经结束了”后跳江。4月23日,民警在长寿区长江水域打捞出一具男性尸体。通过现场勘查、尸表检验、物证检验鉴定及死者亲属辨认,确定死者系“胖猫”,排除刑事案件。

  5月3日,“胖猫”亲属到长寿区办理相关手续后,“胖猫”遗体在长寿区火化。

  (二)“胖猫”和谭某经济往来情况

  经梳理“胖猫”、谭某两人转账记录显示,自2021年11月两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

  其中,向“胖猫”转账29.7万余元、向刘某转账3万元、向“胖猫”父亲转账13.6万余元(“胖猫”去世后,谭某应“胖猫”父亲要求返还开花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自愿赠予的6.6万余元)。同时,两人交往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款23.6万余元、取款16.5万余元(用于两人经营花店、共同生活开支及谭某个人消费等);“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两人共同攒钱账户中,“胖猫”多支取了7.5万元(含谭某存款7.1万元,支付宝利息收益0.4万元)

  调查查明,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刘某,并告知其应有的法定权利和实施途径。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二、关于谭某报案称被刘某侵犯隐私的调查情况

  经依法调查查明,“胖猫”跳江后,经民警协调,4月13日谭某与“胖猫”父亲微信沟通,向“胖猫”父亲返还13.6万余元,称双方交往期间经济问题再无纠纷,“胖猫”父亲通过微信向谭某出具收条,并称“之前你们一起开销的费用不退返我答应,只是退返开店投资的钱和最后的一笔”。但刘某认为“胖猫”每月代打游戏收入2-3万元,“钱都花到谭某身上了”,称要让谭某“不好过,付出代价”,与其妹妹商议“就是要让谭某被网暴”。

  刘某翻阅“胖猫”遗留的手机后,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后又在发布怀念“胖猫”信息时,采取另注册账号在评论区点评引导、邀约亲友跟评的方式,继续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刘某与其妹妹联系多人代写文案,讨论如何博取网民同情,商定自拍时要“很疲惫,很心累,很委屈的模样”“让别人看出你很憔悴的样子”,打扮可以“随意一点”“可以不化妆”,录制时“要先背下来”、不要“眼睛时不时的在看台词”,截取聊天记录要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要显示“胖猫”被谭某PUA、成为提款机,刘某在平台购买流量扩散传播提升热度,引发广泛关注,其账号粉丝从4月22日的263个涨至最高290余万个。刘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谭某支付宝收到大量附辱骂留言的小微转账,网络出现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我局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三、关于网上寻衅滋事、网络谣言的查处情况

  “胖猫”去世后,引发网民关注热议。

  个别网民为蹭流量、博眼球,编造谣言、寻衅滋事,各地警方依法开展查处。

  网民杨某在网上发布谭某电话号码和支付宝账号截图,煽动网民向谭某支付宝转账附留言辱骂,对谭某进行人身攻击,警方依法立案,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民贺某在网上扬言接到“悬赏令”,称“要杀谭某全家,包括关系好的朋友”,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网民潘某、薛某在网上发布谭某身份证信息图片、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民熊某、邱某合谋以曝光谭某老家位置为炒点,打探谭某老家并拍摄视频发布;网民杨某为博人眼球,捏造自己与谭某交往谣言上传网络;网民许某冒充谭某开设微博账号,发布不实帖文。上述违法人员均已被当地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网传“4月11日跳江身亡者不是‘胖猫’”“谭某被人殴打”“一自称谭某的女子第一次露脸道歉”等均系个别网民歪曲事实、捏造散布的网络谣言,属地警方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一个鲜活生命黯然消逝,令人痛心。愿逝者安息。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4年5月19日

  (平安南岸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