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5月29日(农历2024年4月22日),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发布,监护人与网游服务提供者将按错担责。 明确按错担责比例,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出炉:监护人与网游服务提供者按错比例担责。 北京时间2024年5月29日,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网络游戏中对未成年人消费管理的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5月28日下午14:20发布公告,… |
2024年5月29日(农历2024年4月22日),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发布,监护人与网游服务提供者将按错担责。
明确按错担责比例,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出炉:监护人与网游服务提供者按错比例担责。
北京时间2024年5月29日,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网络游戏中对未成年人消费管理的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5月28日下午14:20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标准丨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形成《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27日前填写《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中国互联网协会,请务必提供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起草人与您联系。同时,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张威(研究部)010-57234929-1039/standard isc.org.cn
附件:
1.《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2.《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编制说明(点击下载)
3.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点击下载)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4年5月28日
(中国互联网协会官网)
针对广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游戏退费问题,该标准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责任。
标准明确: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国家建立的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并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等监护人过错情形的,就相关未成年人超额充值部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或监护人重复进行多次过错行为,同时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或存在其他加重情节的,则相关过错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更高的责任比例,若对方无显著过错,则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未成年人消费管理的相关机制,包括流程管理机制、金额管理机制、提示管理机制、投诉与退费处置管理机制等。
针对消费者的充值及消费等信息记录,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保存不少于180天,如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则从其要求;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消费管理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应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消费管理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绕过消费限制的合理技术手段。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付费产品与服务应符合未成年人保护及网络产品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消费上限的规定,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月累计消费数额。